未办理未成年用工登记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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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9-10 10:51:55
/ 个人分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读
未办理未成年用工登记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申诉人某沫足店与被诉人陈某于2005年11月10日签订了为期1 年的劳动合同,
合同中约定了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违约金2000元。陈
某生于愧88年3 月16日,与某沫足店签订劳动合同时未满18岁,属未成年工。劳
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陈某跳槽到他人处工作。某沫足店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
裁,请求裁决陈某支付违约金2000元(此案发生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前,
本文仅讨论劳动合同的有效性问题)。
陈某辩称,根据未成年工保护规定,用人单位招收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
要求外,还应向县级以上劳动鄙门办理登记,某沫足店未履行以上义务,违反了
国家的相关规定,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处理意见本案在处理过程中形成了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某冰足店与陈某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内容上并无违法条款,是
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陈某签订劳动合同时己年满16岁,其己经能够以自己的收
入来维持正常生活,具有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签订的劳动合同应为有效合同。
况且我国劳动法并未禁止使用未成年工,而且当事人双方己经实际履行了劳动合
同,所以某沫足店与陈某签订的劳动合同应为有效。按合同约定,陈某擅自违约
到别处工作,应承担违责任。。
另一种意见认为,某沫足店系与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
规定了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原劳动鄙《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劳部发(1994)498 号)第9 条规定
:" 对本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子己伟d 度。(一)用人单位招收使用
木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
登记。劳动行政鄙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八《未成年工登记表儿核发《未
成年工登记证》。(二)各级劳动行政邯门须按本规定第三、四、五、七条的有
关规定,审核体检情况和拟安排的劳动范围;(三)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
记证》上岗。" 该规定要求的登记制度是对用人单位未成年工用工的强制性规定。
某沫足店在招用陈某时未办理相应登记,应视为非法用工,所以双方签订的劳动
合同应为无效合同。某沫足店可以不以该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某沫足店未办理未成年工登记手续。与陈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本案焦点我国《民法通则》第川条第二款规定,年满16岁以上不满18岁
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
原劳动部制定的《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9 条的规定,笔者认为,劳动行政
部门制定该特殊保护规定的用意是规范用人单位招聘使用未成年工的行为,以保
护未成年工的相关权益,但M 不能作为判定未成年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
否有效的依据。
笔者认为;某沫足店与陈某签订的劳动合同应为有效合同式劳动法》第17条
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本案中,陈某已年满16岁,其已经能
够以自己的收入来维持其正常生活,具有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从《劳动法》的
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国家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本满16岁的未成年人,但并未禁止用
人单位招用年满仍岁的未成年人,。而且劳动合同的生效并不以是否进行未成年
用工登记为必要条件;某沫足店与陈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不具有《劳动法》第18
条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因此本案中,某汁足店与陈某签订的劳动合同应
为有效合同。
对于办理未成年工用工登记的问题,应以各地制定的实施办法为准。用人单
位未依法办理未成年工用工登记手续,不应影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不
能作为非法用工对待。对于这种行为,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用人
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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